初来乍到,第一次发帖,请多多指教!
我的学生签证是08年10月2日到期,我08年9月8日的时候申请了TR,所以BRIDGE VISA 的日期也是9月8日的。
结果我挺幸运的在9月底考到了雅思7分,所以10月15日递交了PR,递交完后只收到一封移民局的自动回复,就是确认收到申请了,可能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是BRIDGE VISA了。
本来打算3月回国探父母的,可刚巧最近找到了份很不错的工作,所以打算办父母探亲。但是听某些中介说我现在拿的是过桥签,不属于实质性签证,所以676签证办不了。
真的是这样吗????我读书期间就回国一次,才20天,之后就快2年没回家了,不停的读书和工作,父母也从来没来过。说十分十分想念父母这些理由足够吗?
如果可以申请,那提交我的visa状态时,是不是需要把485和885申请的收据,以及过桥签证一起递上去啊,因为我这个申请的日子比较混乱。
还有一个问题,54表上要求填写申请人的所有亲属,那我妈妈6个兄弟姐妹全部都要写上吗?
静候解答。。不胜感激啊!
[ 本帖最后由 candy@mel 于 2009-2-5 22:36 编辑 ]
评论
严格来说,676签证没有要求澳洲亲属必须持有什么种类的签证。
如果父母的经济条件不差,并且可以合理地离开工作(如果父母有工作的话),拿到签证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很多人的54表都没有把旁系亲属填写完全。
评论
关于“实质性签证”这种说法,俺还是第一次听说。个人是很不以为然。
676签证即使无亲可探,申请人凭自己的条件都是可以申请过来的,何况你确属“邀请人”。建议LZ仔细研究研究DIMIA网站上关于这种签证的说明。我坚决认为LZ做为邀请人是eligible的。
676签证考察主要是申请人来澳洲旅游/探亲这一目的的真实性,以及一旦签证获批,申请人能否遵守签证条例的可信度。因而申请人本身的工作情况、财产情况才是更主要的。做为子女其实只是“邀请”并没有承担其他责任的义务。
关于54表,一般不填写父母的兄弟姐妹情况。然而有时为了表明申请人和国内的密切联系,也可以注明其兄弟姐妹的情况。
评论
谢谢楼上两位的解答~~这下明朗很多拉!
不过关于我那个签证状况,我是不是需要提供所有文件说明我现在的过桥签?还是就给我过桥签证明就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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