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澳洲孕妈胎死腹中6周,医院才发现!而她悲痛欲

在澳大利亚澳洲新闻




任何一个当妈的人看到这件事都会身同感受,体会到那种悲痛。

最近,一位悉尼孕妈在做20周常规B超时,医院竟才发现胎儿已经死去6周了!

胎死腹中6周医院才发现

悉尼三娃妈妈A(化名)发现自己怀孕时,欣喜若狂。

她已有三个可爱的女儿,而这个新生命的到来,更给这个家庭增添了惊喜和生机。

就像所有孕妈一样,知道怀孕后,A的生活充满着憧憬,她小心翼翼的选择自己吃进肚的食物。

为了腹中的孩子,她每天坚持散步,保持健康。

为了腹中的孩子,她一去购物中心,就不自觉地走向婴儿用品区。

为了腹中的孩子

......

家里更是如此,A和老公已经腾出一间房间做育婴室,买好了崭新的婴儿床,准备好了婴儿车......

这天,眼看又到了去医院定期B超的时间了,A起了个早床,准备早点去医院,

“到时又能见到B超中宝宝的样子了。”她一边美滋滋的想着一边出发了。

当她到了医院,躺在检查床上,一边感受着冰凉的B超润滑液,一边盯着屏幕努力想读懂那难懂的B超影像图,

却发现,医生这次整个过程竟一言不发,表情也很严肃......

A的心跳开始加速,她直觉,宝宝一定有事;

当B超做完,她坐起身来,医生才缓缓的告诉了她这个令她天旋地转的消息:

她腹中的胎儿已经死去了,而且已经死去6周了!

A顿时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她脑中一片空白,泪如雨下。

这时医院工作人员突然告诉她,她不需要立即进行刮宫(D&C),需要等到下周再做。

这名不幸的四娃妈事后回忆说:“我的孩子已经死去了将近六个星期,但竟然医院一直没有发现,这太不可思议了。”

“当时我泪止不住的流,不知道自己将如何继续生活下去。一位护士把我带进房间,告诉我'冷静下来'。她好冷血!”

“即使我的孩子没有出生,但对我来说他仍然意义非凡。”

早有端倪

事后,A回忆起来自己整个孕期的经历,也似乎早就发现了端倪。

几周前,当胎儿17周左右,她就感觉自己的肚子不再长大了;当时在产检时,A也向医生提出了自己的顾虑,而当时医生向她保证说:“现在孕周还早,孕妈还不会感觉到太多胎动”

而那次的常规产检,医院并没有安排B超。

(网络配图)

尽管医生这么说,但A的疑虑依然存在;事后回忆时,A还能记得自己在20周做B超时,非常紧张。

而当最后医生告诉自己这个令人悲痛的消息时,A仿佛当头一棒,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A回忆说,“除了震惊之外,我感到恶心和麻木。我还担心家里的三个女儿,她们正盼着能知道自己要有个弟弟还是妹妹呢!”

而之后,医院的做法也令人失望。医院并没有认为,没有提前发现死婴是院方的责任,而是看作一次自然流产事件。

而当天当班的护士,面对着这位痛失腹中胎儿、悲痛欲绝的孕妈,告诉她:“冷静下来,不要再哭了!”

护士当时直言不讳的说:“不要再哭了,我们已经约好你下周来刮宫,你需要再等等。”

在经历了这段痛苦之后,A觉得自己没有适当的途径去缓解所受的创伤。她给后来人的忠告是:

希望妈妈们

更加认真对待孕期的身体信号,

护士们

更多地理解和倾听病人的需求

而不仅仅是向病人扔个宣传册就完事

而医生们

更应该有随时探究新情况的职业精神

而不是“凡事仅凭经验”

最重要的是:“请记住要跟随自己的直觉……每个人都有这种直觉。当妈的人最清楚。”

这是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的悲剧,而当我们回头来看事情的过程,难道这不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悲剧吗?

如果...

17周孕妈觉得不对劲,向医生提出疑虑时,医生更谨慎点选择给她加做一次B超...

如果...

发现自己肚子不再长大后,孕妈更仔细的留意其他的身体信号并及时去看了医生...

如果...

终于发现胎儿死在妈妈腹中后,护士能多一些安慰和关怀的话语...

如果上面任何一个假设发生了,结果都会有所不同。

而就像这位孕妈事后提醒其他妈妈所说的,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哪怕是在专业的医院中,面对着经验丰富的医生,如果你有异议,也一定要提出来!

澳洲医院资源短缺

上面两起事故,看之后真很让人心寒,一个是孕妈痛失腹中胎儿,一个小女孩急诊没等来医生,先等来了死神。

难道澳洲传说中“世界一流”的医疗水准就这么不堪?其实造成这些状况是多方面的。

早在几年前,澳大利亚医学协会(AMA)就警告说

澳大利亚的公立医院处于“持续的紧急状态”。

联邦政府的资金不足

未能改善急诊的等待时间

医生们只能用更少的资源

来治疗病情较重的患者

而且AMA的报告还显示,由于医院面临人口老龄化不断增长的压力,越来越多的患者呈现更为复杂的合并症,因此

急诊科和择期手术的总体等待时间

几乎就没有改善过

“资源少,病人多”,

这个每个澳洲医院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而已经选择在澳洲生活的各位爸妈们,

以后带孩子看病,这也都是一个逃不开的问题。

那父母们就只能束手无策了么?并不是,帮主这里有一些tips,希望大家记好,以后带孩子看病会用得上:

01、如果希望尽快见到医生,不要去急诊

澳洲的急诊,是按病人状况危急程度,排列医生问诊的优先级的。

上面新闻中的那名Perth小女孩,最后的死因还没确定,不过按大家的常识看,也并非普通病了。

如果希望孩子尽快见到医生,应该带孩子去家庭医生处,至少先让有资质的GP先诊断。如果GP没法诊治,再拿着GP的referral推荐信去急诊,这样孩子会更快的见到医生。

否则,到了急诊,孩子的状况只能和那些有紧急情况的病人一起排优先级,你想想,急诊里挤满了出车祸的、有脑伤的、摔断腿的摔断胳膊的......

而你的孩子,如果只是“发烧”,会排得上先看ta吗?

02、如果孩子已经幸运的见过医生,而治疗方案你不满意时...

如果孩子幸运的被医生看过了,但是作为父母,你也有你的权力,使用“瑞安法则”(Ryan's Rule),可以把孩子治疗的主动权放在自己手上。

曾有不少父母用这个法则救过孩子的命。帮主在以前的推送中也给大家讲过这样的故事,有兴趣的爸妈们戳下面:

澳洲11天大婴儿因普通病毒在医院离世!心碎的母亲提醒:这两个字没说,就别放弃

那么如何使用这个“可以救命的法则”?

如果你在昆州:

第一步:和护士或者医生讨论你的担忧

第二步:如果你对讨论结果并不满意,再和当天轮班的责任护士交谈

第三步:如果你对医院随后的反应和措施仍不满意,请致电13 Health(13 43 25 84),告诉他们你想援引“Ryan's Rule”,并提供以下信息:

病人所在医院名称

病人姓名

病人所在病房区名称及病床号

你的联系电话

如果你在新州:

新州有自己的“瑞安法则”,叫REACH,代表:

Recognise

Engage

Act

Call

Help is on its way

新州临床卓越委员会患者基础护理总监说,在评估孩子的健康时,父母绝对有权相信自己的直觉。并称父母的意见绝对可以影响治疗方案的改变。

维州呢?维州也一样!

事实上,不论你在澳洲哪个州,《澳大利亚医疗保健宪章》都赋予患者一项权利:

就其护理和治疗

提出“第二意见”

当你对诊断或治疗不满意时,你应该始终遵循自己的直觉并行使这项权利。你可以访问以下网站,详细了解你的权利:

https://www.safetyandquality.gov.au/sites/default/files/migrated/A-guide-for-patients-consumers-carers-and-families-v3.pdf

(网站截屏)

结 语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生病时,选择最适合的看病方法,尽快的见到医生、得到及时的医治,是每个父母的心愿。

还有一点大家要记好,就像本文开篇故事中那名孕妈提醒的,“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做妈妈的人都有的这种直觉!”

但愿文中的这种悲剧不要再重演,生病的孩子们也都能顺利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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