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西兰“四年任期”提案通过国会一读 加入制衡条款
在新西兰
新西兰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周三(3月5日)下午宣布,一项允许通过全民公投实现国会四年任期的立法已于今日在国会通过一读。 “根据国家党-行动党联盟协议的规定,该提案以行动党的宪法草案(允许四年任期)修正案为蓝本。”他说,“这意味着国会的标准任期仍为三年,但可以将最长任期延长至四年。” Goldsmith的意思是这项立法加入了一个触发条款,这个条款由行动党设计,只有当专责委员会的组成与非行政议员(不担任部长或副部长的议员)的数量达到某种比例,国会任期才能延长到4年,否则任期将保持在3年。 这相当于在对政府进行更严格的制衡下,国会任期才会延长至四年。 “实际上意味着国会或政府可以有四年任期,但为了做到这一点,它必须以不同的方式安排专责委员会,使反对派能够更有力地要求政府承担责任。”他说。 如果最终通过,三年仍然是国会的标准任期,但每次选出新政府时,它都会决定是否在三年或四年后举行下一次大选。 Goldsmith称,考虑到修改这一条款需要修正宪法,要以要通过全民公投决定。 “国家党-行动党和国家党-新西兰优先党联盟的协议都包括支持特别委员会通过一项提案,对允许国会任期延长到四年进行具有约束力的全民公投。”他说,“现阶段,尚未决定该提案是否会继续推进。” “有可能在2026年的下一次大选期间举行全民公投。但是,关于全民公投时间的任何最终决定都将取决于专责委员会程序的结果。”Goldsmith说。 “为了实现这一点,《全民公投框架法案》也将于本周进行一读。这将规定在大选期间举行全民公投,并将以2020年为《临终选择法案》和《大麻监管》公投制定的临时立法为蓝本。” 新西兰工党党魁Chris Hipkins表示,他支持国会四年任期,因为这将使大型项目得到更有效地实施,让政府有更多时间进行决策。 “鉴于我们的国会任期很短,我们作出决定颇为仓促。”他说,“我认为四年任期可以让政府放慢一点速度,确保正确地做事,而不是匆忙行事,这样他们才拥有角逐下次大选的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