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你在马路边 捡到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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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路上捡到50元,暗自欣喜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并告诉自己“捡钱不是偷钱”的时候,你可能已经犯罪。

发现钱或物并在没有尝试寻找其主人的情况下占为己有属于盗窃或非法侵占。

这是发生在墨尔本一对夫妇身上的案例,他们因为保留了一个从二手店购买的装有几万澳元的行李箱而被控偷窃。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保留遗失物品不算是偷窃。需要做些什么才能增加保留失物的概率?

如果你无法找到失物主人,并认为主人无法确定身份(在采取行动尝试确定身份之后),那么被控偷盗的可能性不大。

为避免任何犯罪指控,最好的行动是把物品交给警察或相关机构(比如,把错误递送到你家的包裹还给物流公司)。这表明你没有侵占它们的意图。

如果你没有采取上述行动,那么你需要表明你在采取“合理的步骤”让失物和它的主人重逢,而这是法律所要求的。

做对的事情并把失物上交,是否就等于原主人没有找到,你却出让了可能保留物品的权力呢?

假设所发现的金钱或物品无人认领,也不是犯罪所得,警方通常会把它们还给发现它们的人,否则他们也会捐赠给慈善机构或拍卖。

那么澳洲人收集邻居留在马路牙子的垃圾的传统该怎么算,如果那些垃圾里正好有宝物怎么办?

法律说如果不想被控偷窃,你必须诚实地认为物品是被丢弃的,因此你应该扪心自问——如果你的邻居知道他们的旧茶壶是价值1万澳元的传家宝,你是否真的认为他们会把它放在路边?

被控偷窃可导致严重惩罚,包括入狱,社区服务,良好行为保证书以及给原主人赔偿,所以在你沾沾自喜以为是幸运的时候请三思。



https://www.smh.com.au/national/ ... 0180713-p4zr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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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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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警察他们也未必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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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登记的不可能有人敢私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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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刀,警察没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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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操心过捡钱的事,不丢钱就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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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听说要是捡了钱交到警察局,过一段时间没人认领钱就是你的了,请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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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成为一辈子的低头族,还是不想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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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刀在猫死门是拿来打发要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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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tm先吐钱再吐卡
澳洲先吐卡再吐钱 (澳洲忘记卡的马大哈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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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包不还算犯罪,这个我可以理解,钱包里一般有证件,钱包本身也有特征。可是捡到50块钱怎么找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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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楼下的印度邻居,搬家那天刚好赶上丢弃大件的日子。电梯楼搬家是要一批一批运的。结果他的最后一批家具,包括柜子连同手拉小车在他运上一批家具的时候,在车库的电梯口被人家"捡"走了。怕人家以为是丢弃的大件,我说你贴个告示在电梯间。可是没人还,最后不得不惊动警方调监控录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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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大垃圾的日子,我经常看见路边除了垃圾还有汽车、拖车、房车,好像挺值钱的,不知道能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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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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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搬家时崭新的婴儿车,大的三轮那种pram就被人顺走了,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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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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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数目限制吧?捡个两块五块的,还要去趟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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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找叔叔,叔叔没有对你把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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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小的估计警察也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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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不是你的东西不能拿。来到澳洲却听说可以拿,现在又说不能拿。糊涂了。不过小时候的教育还是蛮管用的,如果拿了会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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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图书馆捡到过40块钱,交给图书管理员了,不知道会进谁的口袋。

还捡到过两次手机,一次证件,都就近交给该处管理人员了,也不知道他们最后找到失主没有。

都没敢往包里揣,两指头捏着直接交出去,就怕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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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元钱,就够一支烟,捡到50元,就被铐路边

警察叔叔是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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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年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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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如何证明“占为己有”,钞票上又没有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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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新闻,想到这句,您写了,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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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灵感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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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边的购物车看到一个超市塑料袋,打算拿着去图书馆装书,结果里面一个钱包,各种信用卡、驾照还有八百多刀现金,还好有张名片,刚好是失主的,就打过去,人家居然没发现自己钱包丢了。服了他了,后来物归原主了,是个韩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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