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事件之后,男子和他的腊肠犬幸而无碍。
网上有一段关于此事的视频。
事情发生在周五下午,地点是Highgate区 Brisbane Street 与 Beaufort Street 交叉路口。
脸书上的这段视频中,2014款黑色尼桑X-Trail 司机与 Anthony Van Pham (他骑的是电动滑板车)在红绿灯处吵架。
尼桑司机把Pham 推倒在地,然后回到自己车上。
Pham 跑去尼桑的司机门一侧,试图打开车门,大叫着让司机下车。
尼桑呼啸着沿着Beaufort Street 开走了,过程中碾压车前地上的Pham 那辆滑板车。
视频中有两名技工赶来帮助 Pham,这俩人追着尼桑去了。
Pham 说,路怒发生时,他的背包里有他的狗。
“那个司机试图用他的车子把我逼出马路,他高喊‘滚出马路,你这个亚洲XXX,马路是给汽车用的。’”Pham 说,“我停下后,他从车里跳下来,把我推倒。然后他回到他的车里,碾压了我的滑板车,毁了它。然后他就蛮横地开走了。谢天谢地,我包里的腊肠犬Spikey没有受伤。”

(原文有视频)
http://www.perthnow.com.au/comm ... oter-ng-b88189881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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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板车 可以上马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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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可以不可以上路,警察才是暴力执法人员,其他人不可以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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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oter男是在走人行通道过红绿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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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澳可以,有条件
http://www.transport.wa.gov.au/aboutus/news-item_44987.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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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能抓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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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电动车走人行道也是无奈的举动了吧,还是墨尔本摄像头装的多,比较容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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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果然没有种族歧视。明着说“你这个亚洲XXX”了,依然被归类为路怒。
是说必须用字非常准确的说:我就是要种族歧视你。才能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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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自行车的1米距离法规也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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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骑墙派的亚裔华裔PR不尽快入籍、掌握选票,这种事会越来越多。看问题要有预见性,不能因为眼前没有危害到自己就不着急,等将来形势严峻了就晚了。呼吁华人PR快快入籍,积极参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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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hite scum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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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法规是新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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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我不知道。
西澳是1米和1米半,对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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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板车能不能上马路归警察管,种族歧视就是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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