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比女友年长45岁的法官获得了她的养老金遗资

在澳大利亚澳洲新闻




2019年因为和比他小45岁的法庭职员陷入恋情造成争议的地方法官 Rodney Higgins成功地获得了对方18万的养老金亡故收益(superannuation death benefit), 尽管这笔钱是死者遗赠给她苦苦挣扎的母亲的。

在维州Bendigo担任地方法官年收入32万4千澳元的希金斯先生在他已故的未婚妻Ashleigh Petire女士的养老基金Rest Super认同他是她的事实伴侣从而是她的依赖人(“dependent”)后,成功地获得了她的这笔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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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支付被延迟了1 5个月,因为Petrien女士的母亲的律师们抗辩这个决定。他们上诉到了澳洲金融投诉局。

希金斯先生和法庭职员皮特里女士相差几十岁的恋情在2019年10月引发了媒体报道。23岁的皮特里于2019年10月28日周一清晨被一辆车撞上身亡,而关于他俩恋情的故事不到3周前刚在墨尔本的《先锋太阳报》被报道。

当时68岁的希金斯和皮特里有7个月的伴侣关系,并在她死前同居了4个月。他们2019年9月订的婚。在她与希金斯交往期间,皮特里提名母亲为她的养老金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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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希金斯拒绝了皮特里母亲分享这笔钱的恳求,说母亲没有分给他皮特里的骨灰让他遭到伤害。在皮特里死后没几个月,希金斯又回到了18年的伴侣Lurline Le Neuf的身边,而那年早些时候他离开了Lurline Le Neuf去和皮特里在一起。他们在Shepparton共同拥有一所河边住宅。

皮特里的母亲没有和希金斯分享女儿的骨灰是因为她担心法官又回到了前伴侣身边,骨灰怎么办。

养老金基金的成员可提名谁在他们死后继承他们死亡带来的收益,但是如果提名不符合养老金行业法,养老金基金可推翻提名。

根据该法律,提名受益人必须是“依赖人”。这包括配偶。事实伴侣也算配偶,但是法律没有说一对夫妇要在一起多久才被视为事实伴侣。

在考虑这些问题时,基金可考虑包括共同拥有房产,互相承诺分享生活,照料孩子以及财务依赖等因素。

皮特里母亲的律师Kimble Stynes说四个月的同居不满足家庭法庭关于事实关系的标准。

她还说母亲是皮特里的“依赖人”,女儿曾转钱给母亲吃饭,买杂货和衣服。皮特里的母亲住在墨尔本以西一个乡村镇的简陋公寓里,工作是办公室行政。

作为司法机关成员希金斯无法公开评论,也拒绝回答问题 。

Rest 养老金基金以隐私法为由拒绝评论特定事例,但是发言人Michael Mills说:“Rest同情皮特里的家人。一般来说当一名成员死亡时,根据法律基金要把会员的遗资付给依赖人或法律代表。只有没有依赖人或法律代表时才会考虑把钱付给其他人。”



http://www.theage.com.au/national/victoria/magistrate-who-had-relationship-with-young-court-clerk-wins-her-super-benefit-20210616-p581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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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官够渣!刷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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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是这样的人,也难怪那些罪犯有恃无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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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官真是个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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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居然拿到人家18万不给人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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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与希金斯交往期间,皮特里提名母亲为她的养老金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根据该法律,提名受益人必须是“依赖人”。这包括配偶。事实伴侣也算配偶,但是法律没有说一对夫妇要在一起多久才被视为事实伴侣。

按这说法,如果受益人是父母,那提名就是无效的。这有点扯淡了吧。如果这样的话,那受益人就不应该有父母/朋友这个选项。直接强制从配偶和子女里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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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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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姑娘真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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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越来越看不懂了
更说明遗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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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电影里的故事不一样啊,反过来的,竟然是老的,而且是老了两辈人的继承小的遗产,这个法官是不是比岳母还岁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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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年輕女士, 亡故時23歲, 退休基金內有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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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里面的意外保险吧 很多都自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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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注意到23岁的法庭职员有18万的养老金吗?算她18岁开始工作,五年攒18万,一年三万六千,10%缴纳,年薪36万税前?就算你每年增值10%吧,年薪也差不多得30万了吧?这么年轻的人,会每年多放几万进去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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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保险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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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渣的是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可以改变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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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surance吧,不是su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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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包括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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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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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垃圾,澳洲法律就是保护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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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生财有道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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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法官尽管是人渣,但是精通法律。估计就是binding 和non-binding 受益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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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真的
我养老金开户的时候,提名我父母
同事的先生当时是养老金公司的,他过来帮我们免费review,说我那么填是无效的,要填我的先生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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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无效,那单身没子女的岂不买了白买,没受益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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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如果要留给父母的话,还得去立遗嘱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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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对澳洲法律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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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女孩子的家人有没有质疑过她的死因,和一个年长45岁的老人同居4个月后遭遇车祸身亡,老的获得亡者养老金亡故收益,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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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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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法官就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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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应该给女方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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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是个试金石啊就date了几个月把?
只是订婚,法律上也不是超过2年的同居者也不是结婚了
怎么继承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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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爱他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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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替她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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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加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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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这么有钱为什么贪小女孩的钱?也不尊重女孩的遗愿?
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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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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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钱人都这德行。这个老法官刷新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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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因为女孩妈不给他部分骨灰,先伤心,后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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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官太恶心了,道貌岸然,如果这个姑娘还活着得有多后悔认识这么个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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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像这种情况下 这位可怜的母亲又只能花钱雇律师开庭去挖空心思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女儿的"dependent"

然后面对的又是一个老道的法官 这个官司真要打起来 这位有钱有法律背景的法官可以不用请任何代理律师一直奉陪到底一审二审一直拖

然后这位母亲却要一次一次付钱请律师打官司 就算最后真的胜诉了拿到了钱 多少钱要拿去付律师费诉讼费呢

最后拿到手的可能也就一丁点儿了 还要付出若干年的心力交瘁

真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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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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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遵循:坏人变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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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还有脸在公共场所露面么,太恶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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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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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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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故去的夫人,是否是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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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觉得这个姑娘的死, 没准不是意外而是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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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真是渣到极致了,年薪30多万抢一个年轻女孩的身故保险金。女孩和她的家庭真不幸
女孩死后又回到前妻身边,不禁怀疑是不是一个局?老渣男渣起来真是无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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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养老金公司可以随意更改持有人的指定受益人,这也太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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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定车祸就是这个渣弄出来的,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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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法官渣出水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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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还有个退休的检察官,刚退休在一个特别遥远的地方捡了个巨大的狗头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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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渣的,没见过这么渣的

我要是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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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渣起来真是无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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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很多时候,保护的都是有钱人的利益,就如你举的例子,穷人没那么多钱请律师,在低效率的官司面前也耗不起,而且更多的时候,就算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因为对方早早就可以转移资产玩金蝉脱壳,即使拿到一点赔偿,付了律师费后,也剩不了什么,对受害者来说,打官司就是个劳命伤财,得不偿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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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老渣男肯定没有真心爱过女孩,如果爱过,至少他会尊重女孩生前的意愿。隔壁黑帮们别内斗了,为民除暴,把这个老渣男收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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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应了那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 修桥补路无残骸。
真是太渣了,理由是没分骨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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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人啊这是?
同意,他拿了钱又回前妻那儿去了,人财两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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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以后的养老金+死亡险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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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妥妥人生赢家啊,
女友少45岁!
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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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黄泉有知,做鬼也不要放过那个老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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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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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配偶孩子比父母近,如果没有配偶孩子自然就是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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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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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仅仅是澳洲  整个西方判例法的环境下 很多东西都可以这么解读也可以那么解读 操作空间很大 全靠律师一张嘴

所以西方国家律师才成了金领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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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要女孩部分骨灰,女孩妈不给。伤心了才挣的。意愿违法,只能说法是恶法。女孩能找她说明也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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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没有设立binding death nomination 吧 RIP
这个老法官也是渣出天际了
女孩的母亲最可怜 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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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花这个钱,心安吗

也许就没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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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生赢家

这种人一辈子都应该受到周围人的鄙夷和自己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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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意思,可能就不会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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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细看看,这18万是意外险赔偿,不是她自己存的Su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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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查一下谁指示撞到她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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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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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真不要脸,应该也不缺钱吧,非要占给人家妈妈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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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有否官官相為?这样很不公平啊!必须由我们这群足踪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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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不是真爱
这老头是看上那姑娘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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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官官相爲,判那个都是法官、有可能是好友。比共產黨官员寸通、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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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确实跟老法官订婚了啊,老手抓小手的照片也能证明他们的关系,那么法律上补偿金就应该是老法官的。
虽然他岳母很需要这笔钱,但也得老女婿心甘情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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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垃圾也配当法官,出这种事真是的是现代文明的耻辱。
有没有众筹帮女孩母亲打官司?我愿意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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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渣男深知,有了钱,才能有新的女人,或者旧的。

没有钱,老男人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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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官够渣,实在令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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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好奇一个20多岁漂亮女孩子,看上这个满脸皱纹走路打颤穷搜搜的老爷爷啥了?

而且他们是上下级的关系,难道不是职场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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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以为是姑娘图老头资产,谁想原来是老头图姑娘的。。。
活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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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物质上的婚姻不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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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年轻的图老的财产地位,最后结局却是老的到手了年轻的的财产。。。
只能感叹世事无常,计划不如变化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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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年薪这么高,还要贪图这些钱而不顾自己伴侣的母亲的生存,真的是毫无道德底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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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狗血了,女孩死后老头又若无其事的回到原老伴那里,现在又夺走了女孩的抚恤金!


这你也信?爱一个人最基本的是尊重她的遗愿吧?比女孩大45岁可以做爷爷的年龄,能和女孩在一起只能说明老头用尽一切渣术来欺骗姑娘,而女孩十有八九被PUA了。
女孩死后立马回前妻身边,侵吞财产,这种社畜会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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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理解,毕竟你的家人里面不包括“父母”,而只有老公和孩子---这是澳洲法律。

但是,他妈的。。。这个没结婚的也算????这TMD的就超出我的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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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移民局看来,都不符合标准呢。。。。。

结果,人家。。。人家法律机构的居然认可了,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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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光填Super公司那张表格是没什么用的。立遗嘱时律师也是这么告知的,一般收益人都是配偶孩子为主,父母不属于你的”依赖人“。澳洲法律配偶不需要结婚,事实关系就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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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渣男,真好意思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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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印证了澳洲很多法官不是什么好东西,白浪费那么多老子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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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来解释下,我觉得老头de Factor 和 dependent都不算啊。

同居没超过两年,他也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经济上不依靠那个女孩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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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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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你会觉得他自己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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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记得N年前,我买养老保险时里面有个人生意外险可买,一个月交几块钱那种,意外身亡大约赔14万,那是好多年前了,她这个隔了这么多年,十几万加上余额一次性赔付18万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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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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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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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心的是这句话 --- 养老金基金的成员可提名谁在他们死后继承他们死亡带来的收益,但是如果提名不符合养老金行业法,养老金基金可推翻提名。

等于说你填你父母也是没意义的 配偶可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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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法官,快被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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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跟外科医生差不多30多万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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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看了我Unisuper的 Beneficiaries指定方法

1.网站上可以填 Non-binding beneficiary

2.如果需要Binding Beneficiary那就需要打印表格 发过去 更正式

Google:

A Non-Binding Nomination on the other hand is more of a ‘wish list’. It tells the trustee how a member would like their benefits distributed, but leaves ultimate discretion with the trustee,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member’s relationships at the time of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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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人渣,女的看上这种人也是死不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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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渣是不是年年有?我想提名他为年度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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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准儿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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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原老伴也够无聊的,居然还能接受这个渣男回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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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三观,原来法官是这样的人,怪不得各种案件施害人各种逃脱,原来都是1⃣️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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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蒙拐骗,骗财骗色,老狐狸不能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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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母亲太可怜了,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经济依靠。

母亲才是真正爱她的人,担心老法官有新伴侣后,女儿的骨灰无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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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官只是按法条行事的人渣。这法律系统还不如靠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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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的是可以推翻的 填表签字的就不行但是也有有效期到了还要在从新签一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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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现在见怪不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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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合法,结果却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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