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作为处理我父亲遗产的一部分,我正在从他的疗养院取回可退还的住宿押金 (RAD)。他们应该在所谓的退款日期之前支付利息,并在我向他们提供遗嘱认证证据后 14 天内返还金额。如果他们超过了这 14 天,那么他们必须向 APRA 报告不合规,并支付额外利息。
我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提供了遗嘱认证证据,这意味着退款已于昨天到期。我询问提供商,延迟是什么,他们告诉我,截至上周中旬,他们已经完成了利息计算,然后将其发送给他们的应付账款部门,该部门通常需要一周或更长时间来实际准备和发送
因此,根据他们的说法,他们已经遵守了法定的 14 天退款期限并计算了正确的利息,尽管在 14 天期限后的两天我没有支票,也没有支票已寄出的证据,甚至没有支票。一份声明,说明他们的计算结果。 这些是他们应该遵循的准则:
https://www.gedcarequality。
问题是我找不到“退款日期”的定义,老年护理和质量委员会也找不到,所以看来是提供商可以在其内部流程中选择任意点,即使这意味着在法定退款截止日期后一周或几天内没有发送实际支票。如果只是几天我可以理解,但一周的罚息是 875 美元。
有一个表说退款应在 14 天内到期,使用该术语的常见商业含义意味着我应该在那个日期之前拿到支票。 另外,8年来,我们有几次没有在到期日之前支付月费,他们绝对会追捕我们。
还有其他人有类似的经历吗?他们是否能够对退款日期使用非常自由的解释并侥幸逃脱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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