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规模商业化”种植大麻 NZ夫妇两套房产被没收


在新西兰


新西兰一对夫妇因涉及“商业规模化”大麻种植案,在历经两次法院败诉后,他们两处总计价值170万纽币的房产将被新西兰政府没收。 PHOTO: ODT FILES 2020年9月,警方突袭了Michael John Heron位于北坎特伯雷的一处房产,捣毁了一个“商业规模”的水培大麻种植场,并查获了超过15.3万纽币的现金。 Heron随后在当地法院承认种植大麻、持有并供应大麻及制造大麻油的罪名,并被判12个月居家监禁。 警方随后又采取行动,没收了Heron位于Waimakariri地区Fernside的一处房产以及由他与伴侣Hayley Lewis在Waikuku持有的另外一处投资房及现金。两场房产的政府估值合计为170万纽币。 检方指控称,两处不动产均被Heron的非法活动“污染”。法务会计师估算其在2013至2020年间非法获利128万纽币,现金亦源自非法活动。 Heron承认15.3万纽币现金来自非法活动,但否认其房产根据《犯罪所得追缴法》(Criminal Proceeds (Recovery) Act)构成“赃产”。 去年,高等法院根据该法下令,将这些房产和现金移交给新西兰政府。但法院裁定允许未受到刑事指控的Lewis保留14.7万纽币,这是她合法全职工作期间对房产抵押贷款和维护的贡献。这笔款项应在房产出售后支付给她。 此后,Heron和Lewis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试图推翻高等法院的判决。 夫妇二人的上诉主张 上诉法院昨日(7月28日)公布的判决书详述:Heron辩称法官只需下令剥夺其大麻非法获利(约38万纽币)等值的资产即可,并提出仅出售Waikuku房产已足够抵偿该金额,没收Fernside房产实无必要。 资料图。 Heron还辩称,没收Fernside的房产会造成“过度困难”,因为他已经在该房产上建立了新的事业。 Lewis则主张法院给予她的补偿不足,法官未充分考虑其在2016至2020年间对Waikuku房产的贡献。 Lewis的律师表示,其当事人应保留Fernside房产自Heron被捕至高等法院聆讯期间的增值部分。 “没收两处房产将对她造成过度困难,唯有承认她为家庭及两处房产所做的合法经济与非经济贡献方能缓解。” 但上诉法院裁定,法官拒绝对Heron就Fernside房产给予免除没收补偿的决定是正确的,该房产首付来自Heron的赃款投资账户,后被用作家庭住所,而车库则用犯罪所得现金改建成“精密大麻种植场”。 “该车库随后被专门用于运作精密的营利性大麻种植。”上诉法院裁定,不宜增加Lewis已获判补偿。 “无论如何解读证据,她对两处房产发生之事均有所察觉。她也显然知晓丈夫多年活动产生的大量现金,并乐于共享这些活动带来的收益。” 上诉法院驳回了夫妇二人的上诉,且因其获得法律援助,未作诉讼费裁定。 突袭行动发现331株大麻 Heron于2021年因大麻罪名定罪后转行创业,利用类似技术经营合法的“微型蔬菜种植场”,专门生产并供应芽苗蔬菜。 2020年警方突袭时,在四个种植室或帐篷内查获处于四个不同生长阶段的331株大麻。 Heron被捕时声称,仅成功种植一批大麻,旨在生产“药用”大麻油。但警方指出,多年来其种植室的用电量是日均值的四倍,2015年春夏四个月电费高达3483纽币,自2016年6月起其日耗电量逾100千瓦时。 警方称,Heron将住宅旁的五车位车库改建成商业规模的水培大麻种植场,警方查获设备包括热泵、空调、水肥供应系统及二氧化碳泵。 高等法院令指出:“源自Heron犯罪活动的现金及电子资金定期存入夫妇联名账户,用于支付房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