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我因为周薪太低,又想帮自己妈妈办担保移民,所以出租了自住房,去另外地方租了房,自住房还有贷款,去掉杂七杂八费用,收到的租金一周还有点剩余,我有点不太理解,我的收入是应该算总的租金额呢,还是去掉各种费用后的纯收入?另外,因为准备把收入拉高,但单位暂时没有足够的shifts给我,打算再百分之百贷款再买套房,但是怎么算都觉得后面准备买的一套房的租金没法cover贷款,如果买了第二套再出租,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两套出租房的租金合一起抵消贷款,不损失也不剩余,所以处于极度矛盾中,如果这两套房的租金不能拉高收入,买房的目的就没有了。真诚的请求家指点。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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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 NOT THINK RENT OUT HOUSE WILL HELP YOU TO INCREASE INCOME LEVEL FOR PARENTS VISA APPLY.
INCOME WILL BASE YOUR RENTAL INCOME MINUS INTEREST ETC PLUS JOB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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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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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挣钱 主要靠房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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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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