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澳外交官配偶醉酒袭人案免定罪 法院准许永久匿名
在新西兰
一名澳大利亚外交官的配偶在新西兰惠灵顿市中心醉酒袭人事件,尽管认罪,却获法院免予定罪并获得永久隐名。该事件曾因当事人现场高呼“我有外交豁免权”并辱骂警察而引发媒体广泛关注。 涉事男子在法庭上。Photo / Melissa Nightingale 案件发生于2023年9月29日凌晨3点半,地点为惠灵顿市Dixon St。根据警方事后提供的案情摘要,该男子在街头接近三名陌生青少年并试图搭话,在被要求离开后情绪激动,开始辱骂并向他们挥拳,口中不断喊着:“你们能拿我怎样?”其中一名青少年出于自卫打了他一拳,他随即后退并朝一名女性面部吐口水。 警方恰巧驾车路过现场,目睹整个过程并立即逮捕该男子。他在接受警方问讯时表示,自己因醉酒、鼻子流血而感到愤怒,“我当时不确定会不会受重伤。” 最初男子因其外交身份主张拥有豁免权而被释放。新西兰外交与贸易部(MFAT)随后证实,警方在澳大利亚政府放弃其外交豁免权后,才于10月对其正式提出普通袭击(common assault)指控。 案件于今年5月在惠灵顿地方法院审理。男子此前已认罪,并申请免予定罪及永久隐名。其律师称,男子当时刚抵新西兰,尚未适应生活环境,醉酒后试图“结交朋友”,但遭误解。律师强调该案为“极轻微的违法行为”,并表示该男子精神健康状况不佳,若被定罪,将严重影响其妻子的外交事业,甚至可能导致家庭分离。 法官Paul Mabey在判决中承认,被告的行为引发“巨大媒体关注”,但认为事件本身属于低度违法行为,他引述两位青少年受害者事后接受询问时的反应:“那只是个喝醉了的家伙,我们都没事。” 然而,Mabey法官也指出,仅以被告本人的理由不足以获得免定罪。但考虑到其妻子的外交职务以及家庭稳定,法官认为定罪将造成“不成比例的重大影响”。 最终,法官批准其免予定罪并给予永久隐名,认为如果公开其身份及定罪,将对他的妻子构成“极端困难”。 什么是外交豁免权?如何被豁免?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及其家庭成员在驻在国享有一定程度的司法豁免权。这项国际制度旨在保障外交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独立与安全,尤其在政治或人权环境恶劣的国家尤为关键。 在新西兰,外交豁免适用于禁止逮捕、拘留、起诉及传唤出庭作证,但并不包括轻微事务(例如交通违法罚单)。免除外交豁免权需由派遣国政府主动提出,被豁免者本人无权自行放弃。 新西兰外交部文件规定,对于涉嫌“严重罪行”的情况,期望派遣国放弃豁免,以使其外交人员或随行家属接受当地司法程序。所谓“严重罪行”是指可能面临一年以上监禁的违法行为,包括人身攻击、性犯罪、某些交通肇事行为及价值超过500纽币的财产犯罪等。 -->